关于我们

      一、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是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省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面向全省开展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健康管理师职业(工种)初、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我省第一所专业从事智能手机维修培训的民办职业院校,先后荣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进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省级青年文明号”、中国电子商会“全国手机行业十佳诚信服务商”单位、山东电子商会协会“山东省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等荣誉称号。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是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专委会理事单位、山东电子商会理事单位、山东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电子商务协会网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济南市家电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秉承德智兼修、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真诚希望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真诚合作、共同发展、创造辉煌的明天。

      二、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知识产权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技术团队,在智能手机、信息通信终端产品基础理论、教材编写方面有非常强的技术能力。

      山东鲁大职业培训学校先后与机械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合作,近十几年来,连续出版教材20册。出版的教材被国内多所职业院校采用,作为专业课教材。

      三、国家标准规范起草

      1.《移动通讯终端售后服务规范》

      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移动通讯终端售后服务规范》的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讯终端生产企业、维修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应遵循的服务质量要求。

      《移动通讯终端售后服务规范》由中国电子商会、海尔集团、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邮时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方电子电器服务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通讯城等单位发起并起草,本标准由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5年1号文件公布。

      2.《山东省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服务规范》

      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山东省地方标准《山东省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服务规范》的起草。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信息通信网络中的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

      3.《移动通讯终端维修工程师等级评定规范》

      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中国电子商会社会团队标准的主要起草工作,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讯终端维修工程师的职业定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要求、鉴定要求、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维修机构以及相关组织对从事移动通讯终端维修、维护服务工程师的职业技能管理、水平认定、职业培训等。